依据《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召陵区政府依法收回位于解放路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大门南四层营宿楼,土地面积:273.8平方米,地籍图号:716.50-503.75,土地收回后作为我区土地,并依法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