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晓玉
通讯员 时黎芬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并全面实施,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显著提高,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实现“免申即享”……近年来,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注重从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等方面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体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自2020年起,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并全面实施,即要求用人单位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这一政策的落实不仅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还提高了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我市参保人数增加3.6万人,增长幅度达18%。
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提高。今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迎来重大调整——自然分娩从原来的800元提高至1000元,剖宫产从1600元提升至2000元,进一步减轻了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居民生育保障水平实现稳步提升。
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实现“免申即享”。今年7月1日起,生育津贴的经办模式迎来全新变革。参保人员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要结算生育医疗费,不需要烦琐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生育信息主动开展生育津贴申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迅速完成生育津贴发放工作。这一创新举措的实施,让生育津贴的获取更加便捷。
职工生育保险津贴领取办理时限缩短。自2023年12月1日起,参加生育报销的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