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勇睿
“我今年80岁,在敬老院住了快10年了。每天有人给我们做好饭。特别是近几个月来,饭菜更可口了,天天不重样、顿顿有肉吃,屋里的电视也能看了,还换了新的被褥……”10月15日,召陵区青年镇敬老院王得顺老人对记者说。
2016年以来,青年镇敬老院居住环境和生活设施日渐改善。然而,爱心人士捐赠的电视机没有网络,成了摆设。同时,一些老人发现,从去年开始饭菜质量大不如从前。召陵区纪委监委在调研中了解到老人的心声后,立即对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该敬老院原负责人杨某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擅自以管理经费的名义列支敬老院生活保障金、护理费等专项资金,形成挤占“五保”供养相关经费的事实,致使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生活质量下降。今年5月,召陵区纪委监委依规对杨某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随后,召陵区纪委监委督促青年镇党委针对敬老院管理混乱、制度落后、负责人年龄偏大等情况,撤换了敬老院的负责人。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把督促办好农村养老这一民生实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围绕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与市民政局对接,深入调研,研究分析,制订对策,跟进监督基层养老院转型升级,打造农村养老“幸福圈”,让“养老”变“享老”,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从“有”向“好”转变。目前,全市已建成1199个农村幸福院,对45所乡(镇)敬老院实施了提升改造,30个乡(镇)敬老院成功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完成1700户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职责定位,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深化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问题专项监督,把监督落实到基层、把责任压实到基层,通过建章立制促进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规范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