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气象局与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外气象探测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气象、国安和保密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任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气象探测领域对外合作联合管理机制及常态化开展全市涉外气象探测专项检查和督导抽查机制,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开展涉外气象探测普法宣传等。
《通知》明确,气象、国安和保密部门联合成立涉外气象探测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共同做好涉外气象探测管理工作。
张运国 冀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