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被告人王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驾校停车场内,雇用铲车司机,在未告知铲车司机地下有国防光缆的情况下让其驾驶铲车施工,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总部某通信团埋在该驾校停车场地下的一根一级国防光缆挖断。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鉴于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启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诱惑,铤而走险,盗窃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一些施工单位和个人违章作业,致使军事通信线路被阻断、军事设施遭破坏,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保护军事设施,事关国家安危,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破坏军事设施以及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漯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