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7日,高速交警移送给我局一批不明来源的冷冻肉品(精品牛羊肉产品36包)。承运车辆车牌号为闽DG8323、豫RQF63挂。我局依法查封扣押精品牛羊肉产品36包,要求驾驶人员通知货主、托运人和收货人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货主、财物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未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因无法查明涉案财物当事人,且该批次货物容易变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上述精品牛羊肉的货主、财物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供被查扣货物真实合法的来源证明材料,持有效证件到我局认领并配合调查处理。公告期满逾期30日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据财政部《罚没财务管理办法》对被查扣精品牛羊肉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先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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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