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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0日 星期

催告书


刘晓卫(经营地址:舞阳县舞泉镇花园路,性别:男,民族:汉族,联系电话:139****8976,身份证号:41112119******86515,住址:河南省舞阳县姜店乡左庄村**号):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4年6月14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舞卫医罚【2024】2号),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50000元、加处罚款50000元缴至中原银行舞阳支行(舞阳县财政局财政专户4111211010150019203)。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舞阳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本机关地址:舞阳县贾湖大道与深圳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95-7139963

联系人:陈周华

特此公告

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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