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等8家单位举行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联签仪式,联合签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制度创新织密民生保障网,打造“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共治新模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联签仪式上,各单位充分肯定建立衔接机制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进行交流、探讨。各单位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从自身职能出发,推进规定走深走实,共同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解忧解困。
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实践中发现,部分救助对象因疾病、残疾、教育缺失等问题,仅靠司法救助金难以实现长远纾困。为此,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民政、教育、医疗保障等部门沟通、合作,统筹出台医疗帮扶、教育扶持、就业援助、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及工作会商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衔接、长效发力。
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