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国霞)5月15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2025年“乐购河南”消费券(零售餐饮类)第三期发放活动,于2025年5月16日10:00开始。
据了解,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25年5月16日10:00至20日24:00。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消费券。
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