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中介带看房屋时,不法分子借机行窃的案件。被告人小帅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月16日,小帅跟随中介来到位于召陵区的某小区看二手房。看房期间,小帅发现该房屋业主卧室的抽屉里放有项链、手链等贵重金首饰,一时心生贪念。小帅趁中介不注意,顺手将业主的金首饰装进口袋,以“我再考虑考虑”为借口离开。
随后,小帅分两次将部分赃物卖给金店,得知业主报警后将剩余赃物丢弃到草丛中。民警根据小区监控画面和金店老板提供的交易记录一路追踪,短短一周就将小帅锁定。
到案后,小帅赔偿业主5700元,并帮助警方找回被丢弃的首饰,取得了业主的谅解。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以涉嫌盗窃罪,将小帅依法移送至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小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价值6204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6月12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帅依法提起公诉。召陵区人民法院于6月23日依法判处小帅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官提醒,近期,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已办理多起入户盗窃案件,既有熟人趁机下手,又有家政服务人员、网友等陌生人见财起意。居家时,市民务必反锁门窗,将贵重物品藏于隐蔽处,若发现被盗,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勿触碰可能留指纹区域。市民绷紧安全弦,才能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筑牢家庭平安防线。
郜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