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范子恒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6月27日上午,李某某将一面印有“办案神速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临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
6月22日下午2点,临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110指令:某小区内一辆停放的电动四轮车右侧遭严重碰撞,肇事者逃逸。接警后,事故科民警李志远带领辅警巩起献、谷艺园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他们看到被撞电动车车门凹陷、漆面剥落,地面散落着零星碎片。“碰撞力度不小,但报警时段监控居然没拍到。我们往前面的时段查一下。”李志远说。
于是,他们排查了报警前12小时内的监控录像。在6月22日凌晨3点的监控画面中,他们发现了一辆倒车碰撞后逃逸的轿车,并锁定了其三角尾灯特征。“全市有这种尾灯设计的车型并不多。”李志远带领团队筛查了上千条卡口数据,最终在6月24日锁定一辆灰色豫L牌照的轿车。经痕迹比对,该车右后方刮擦痕迹与电动车受损部位痕迹高度吻合。面对铁证,肇事司机成某某到案后承认:“当时以为深夜没人看见,抱着侥幸心理跑了。”目前,李某某已顺利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