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践行者。
干警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册,向过往群众和社区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审判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环境权益保护、环境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有效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贾雅贞
临颍县人民法院
8月15日,临颍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黄龙湿地公园,开展“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家园”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页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同时,他们结合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群众生动阐述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呼吁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
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今后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为守护美好家园贡献力量。张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