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永前商贸有限公司、韩永前、陈斌、王桂明、王飞、乐继军:
本人袁春芳,本人身份信息自2017年3月31日工商登记显示为贵公司财务负责人以来,实际从未与贵公司签署过劳动合同,也未参与过贵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更未领取过担任财务负责人相关的报酬。
本人已经于2025年8月11日向贵公司邮寄过辞任通知,但至今仍未有任何人主动配合办理工商财务涤除登记手续。现本人正式以报纸公告方式通知贵公司及各位股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辞任贵公司财务负责人,请贵公司及各位股东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涤除工商登记中本人作为财务负责人的信息。
本人辞任贵公司财务负责人后,如本人仍被作为贵公司财务负责人而承担责任、遭受经济损失,则由贵公司及各位股东全部负责承担。
袁春芳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