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9月16日 星期

送法进校园 平安伴成长

9月9日下午,舞阳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走进县育才实验学校,开展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图为民警向学生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页和《致家长的一封信》。殷广华 摄

9月12日上午,舞阳县法学会工作人员、舞阳县反诈中心民警走进舞阳中等专业学校,开展以“金融反诈进校园,共筑青春防护网”为主题的反电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李旭光 摄


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11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助理司巍霖应邀到漯河二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巍霖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美好青春》为题,为全校师生送上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司巍霖从案例入手,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校园欺凌、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有效保护自己三个方面的内容。

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并表示面对校园欺凌,要积极寻求家长和老师的帮助,如果遇到恶劣情形,要寻求司法机关的保护。李临雪

召陵区人民法院

9月9日上午,召陵区人民法院秋季开学后的第三堂“开学第一课”在青年镇裴王小学开讲。该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干警师钰莹走进校园,以“保护少年的你——预防校园霸凌”为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师钰莹运用生动的案例和通俗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校园霸凌从肢体冲突、言语侮辱到社交排斥、网络攻击等多种表现形式,深刻剖析了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让同学们认识到霸凌行为不仅伤害他人,也终将触碰法律红线。针对如何应对霸凌,她重点讲授了方法:保持冷静、勇敢说“不”;及时记录取证并向老师、家长报告;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学会调整心态,避免自我否定。她鼓励同学们要互尊互爱,争做反对霸凌的制止者和守护者。刘 蕾

郾城区司法局

9月12日,郾城区司法局、区教育局邀请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娅,走进太行山路小学举办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讲座。

活动中,李红娅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课程内容围绕防范校园欺凌、远离不良诱惑、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展开,通过以案说法、互动问答的形式,引导学生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 航

马路街派出所

近日,市公安局源汇分局马路街派出所民警王云龙到漯河二中东校区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

针对中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需求,王云龙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如何预防、反抗校园欺凌,根据中学生心理特征提出了针对性的引导和建议;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及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年龄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让同学们知法;根据中学生的行为特征,对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分析,告诫同学们要守法;剖析近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同学们讲述如何分辨生活中存在的风险行为,让大家清晰认知法律界线;对同学们提出建议、寄语,希望大家共同书写无悔的青春篇章。

鲁盈盈

临颍县瓦店镇

9月10日上午,临颍县瓦店镇综治办、县司法局瓦店司法所、县公安局瓦店派出所工作人员走进瓦店一中,举办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紧紧围绕“法治”核心与“权利保障”主线,通过剖析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案例,设置了讲解、互动等环节。

宣讲人员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指出中学阶段是学习知识的关键时期,并特别推荐《道德与法治》这本书作为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教材,鼓励同学们多看、多记、多思考。课程内容紧密结合教材,重点解读了刑法修正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尊崇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

针对中学生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宣讲人员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发出警示,明确告诫同学们必须杜绝打架斗殴、校园欺凌、偷窃、敲诈、故意毁坏财物、侮辱诽谤等行为。宣讲人员特别指出,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实施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面临拘留及矫治教育等措施。

本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互动交流的形式,有效普及了法律知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家广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