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源汇区人民政府申请,经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5)42号〕文件批复,现依法收回源汇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完毕的位于人民路以南、五一路以西、向阳巷以北区域内国有土地共计8556.43平方米,同时注销该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废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收回后依法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
附件:拟收回宗地示意图
特此公告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