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11月7日 星期

放疗后为什么肿瘤还在

■专家介绍
赵亮,市二院肿瘤放疗医师、放疗医学物理师、肿瘤放射治疗师,河南省医师协会放疗专业委员会常委、河南省临床肿瘤学会近距离放疗专业委员会常委、河南省抗癌协会放射防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肿瘤放疗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擅长恶性肿瘤的三维立体精确放射治疗技术,在全市率先开展了3D调强放疗、容积旋转调强放射治疗(VMAT)等

在肿瘤放疗门诊,很多患者拿着影像学报告紧张地问:“医生,放疗都结束了,肿瘤怎么还没消失?是不是没治好?”其实不是这样的。本文将从放疗目标、肿瘤活性评估、效果判定和疾病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解析。

放疗的临床目标:

不止“消灭肿瘤”单一维度

放疗的核心机制是利用高能射线诱导肿瘤细胞DNA损伤,抑制其增殖能力,但临床应用中需要根据肿瘤分期、患者身体状况设定差异化目标。其中,姑息性放疗是针对晚期肿瘤伴发的症状(如肿瘤压迫引发的疼痛、出血、梗阻等),以“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为核心目标。即使肿瘤形态学上仍存在,只要患者症状得到有效控制,即达到姑息治疗的预期效果。所以,放疗效果的判定要回归初始治疗目标,而非单纯以“肿瘤是否消失”作为唯一标准。

肿瘤形态与活性的分离:

“存在”不等于“存活”

影像学显示肿瘤持续存在,并非意味着肿瘤具有生物学活性。放疗后,部分肿瘤细胞可发生坏死、凋亡,形成无活性的肿瘤残体——类似碳化的木头,虽形态未被机体完全吸收,但已丧失增殖、侵袭及转移能力,无法对机体造成进一步危害。

临床中,医生会通过功能影像学检查鉴别肿瘤活性。因此,“肿瘤仍在”不等于“治疗无效”,关键在于评估肿瘤是否具备继续危害机体的能力。

放疗效果的判定标准:

动态、多维度综合评估

放疗效果并非即时显现。射线对癌细胞的杀伤是渐进过程,部分肿瘤可能在放疗结束后3个月至6个月才出现明显形态学变化,临床需要通过多维度动态评估:

1.症状学评估。肿瘤相关症状的缓解程度是最直接的疗效体现。2.肿瘤负荷评估。通过CT、MRI等影像监测肿瘤大小,若肿瘤无进行性增大,即提示治疗有效。3. 生物学活性评估。借助PET-CT判断肿瘤代谢活性,或通过肿瘤标志物水平下降,评估癌细胞增殖抑制情况。4. 生存与生活质量评估。对姑息性放疗患者,生存期延长及生活质量改善是核心评价指标。

理性看待放疗:

树立肿瘤“慢病化管理”理念

部分肿瘤在放疗后,疾病进程可类比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监测与管理。若放疗后肿瘤未完全消退但处于无进展状态,不影响患者生理功能与生活质量,即可判定治疗有效。

建议患者及家属将关注重点从肿瘤是否消失转移至病情是否控制、痛苦是否减轻、生活质量是否提高,以科学视角看待放疗效果,配合医生完成长期随访与管理,为身体康复奠定基础。赵 亮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