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依托网络交友平台实施的婚恋诈骗案件频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的情感需求,虚构身份、编造谎言骗取钱财,严重侵害受害人财产权益,破坏网络交友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被告人张某系一名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包工头,常年在全国多地辗转承接工程。其在各地施工期间,均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当地女性,隐瞒自身真实婚恋状况,以在当地安家、建立恋爱关系为幌子,将对方发展为恋人,后编造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个人投资急需用钱等各种理由,多次向对方索要钱财数十万元。后因张某生病住院,多名女性到医院看望导致案发。
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跨地域网络交友诈骗案件。被告人利用在不同地方承包工程的便利,以恋爱为幌子实施跨地域诈骗,不仅让多名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还对受害人的情感造成极大伤害。
1.犯罪手段的典型特征。被告人张某精准把握部分女性对稳定婚恋关系的需求,通过塑造“成功人士”等虚假人设获取信任,再以工程行业常见的“资金周转”“项目垫资”等理由借款,利用被害人对工程领域的信息差实施诈骗。
2.网络交友的特点。网络的虚拟性让交往双方的身份信息、生活背景、真实目的都难以通过线上交流直观核实,不法分子极易打造虚假人设博取信任。其隐蔽性体现在交往过程的线上化、跨地域化。不法分子能利用网络的距离屏障,隐藏自身真实行踪和多重交往的事实,甚至像本案被告人一样,在不同地区同时建立虚假恋爱关系,直至意外情况出现才暴露行迹。
3.案件的普法警示意义。婚恋关系中,双方应有基本的信息核实意识,尤其是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要通过实地考察、身份核验等方式确认对方真实情况,切勿仅凭口头承诺或网络聊天信息轻信他人。工程行业从业者的身份并非经济实力的绝对证明,遇到以“工程资金需求”为由频繁借款的情况,更应提高警惕,避免因情感冲动遭受财产损失。如发现疑似诈骗行为,应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刘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