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漯政土〔2026〕13号),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该宗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土地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面积 收回面积
使用权人 类型 (m"2) (m"2)
1 李 红 西城区翠华山路东侧、 工业用地 出让 漯国用(2010) 5150.00 5150.00
丹江路北侧 第0017741号
合计 5150.00 5150.00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