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丽霞 通讯员 李临雪 张艺铭)5月28日,全市法院“一乡镇(街道)一法官”现场观摩暨工作推进会在召陵区天桥街街道漓江路社区召开。与会人员走进社区下沉法官服务工作站,察看“法官+社区”调解阵地建设情况,观摩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法治服务直达民心的鲜活场景。
作为全市“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先行示范点,今年以来,漓江路社区工作人员已联合下沉法官化解邻里、物业等纠纷58起,社区民事纠纷成讼率同比下降超40%,成为司法力量融入基层治理的“漯河样本”。
在随后的推进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县区人民法院包联、下沉法官代表依次发言,围绕基层对接、站点建设、职责落地、风险研判等重点工作亮成果、谈思路。召陵区人民法院院长蒋军强全面介绍了“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推广经验。
漓江路社区党委书记靳会杰介绍了“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分享了“法官+社区”双向发力的实践心得。接地气、有实效的做法让与会人员深受启发。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指出,漓江路社区治理成熟、联动紧密、成效突出,是“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推广的“活教材”。此次会议旨在以现场观摩促进对标提升,以动员部署推动常态长效。他强调,推行“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要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服务中心大局,前端预防化解矛盾,推动司法从“坐堂问案”转向“前端共治”;要在付诸行动上再加力——领导干部靠前协调,下沉法官深入一线,制度保障闭环完善,破解“棚架”“中梗阻”问题,让法官沉得下、融得进、干得实;要在品牌打造上再发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聚焦实效深耕案例,创新传播扩大影响,把该工作机制打造成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
会议明确,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法官+司法所+派出所”协同发力的“1+3”治理体系,推动下沉法官做到“四个一”“三必知”,建立“双向评价”考核与激励保障机制,让司法力量真正扎根网格、服务群众,以源头化解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助力全市基层高效能治理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由全市各法院分管领导、庭长和45岁以下优秀员额法官组成的下沉团队,已完成与58个乡镇(街道)的对接,成为嵌入基层治理的“法治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