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于茜子
“她现在上学了。”听到这句话,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几个月前,那个蜷缩在墙角、一言不发的小女孩,如今已经重新背起书包走进了校园。这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结,让我再次深切感受到:司法救助,是一个家庭走出深渊的第一步。
何某某,今年不满18周岁。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父亲常年在外打零工,她从小跟着爷爷生活,靠低保金和爷爷的养老金度日。日子过得紧巴巴,她想出去打工挣钱,却不幸遭遇了坏人,被强奸。
案件由公安机关起诉到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承办人在审查起诉中发现,这个女孩不仅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还面临心理严重创伤、家庭无力承担任何治疗费用、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等多重困境。了解情况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迅速将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我们拿到材料后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案子,得尽快办。
按照常规流程,司法救助一般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提交材料。但何某某的爷爷腿脚不便,家里再无其他人能帮忙。我们决定主动上门。
我们第一次走进她家时,看到她坐在床边,低着头。她爷爷在一旁抹眼泪。
我们说明来意后,老人握住我的手,声音颤抖地问:“你们真能帮我们吗?”
我告诉他,国家有司法救助制度,像他们这样的情况完全符合条件。我们当场帮他梳理材料、列出清单,并说明了申请的流程和周期。
回到单位,我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领导明确指出:这是未成年人遭受严重侵害的案件,必须立即开通困难群体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依法快办、主动办、联合办。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在内部流程上经历了一次“急行军”:审核资料、制作文书、上报审批……能并联的环节全部并联,内部流转时间压缩到最短。同时,我们与区妇联取得联系,决定联合开展帮扶。从收到线索到救助资金签批到位,用时最短。救助资金虽然不多,但对于这个几乎“断粮”的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然而,经济救助只是第一步,何某某真正的困境在心理上。
被侵害后,何某某不敢出门、不愿见人、夜里经常惊醒。家里也无力承担心理咨询费用。妇联的工作人员和我们一起上门。从沉默到小声回应,再到号啕大哭,何某某终于将压抑许久的恐惧和委屈断断续续讲了出来。我们只是默默陪在她身边,让她知道有人在场、有人愿意倾听。同时,区妇联的工作人员送去了生活物资和学习用品,为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帮助。
如今,何某某已顺利返校。我们安排了定期回访,持续关注她的状态。老师反映,她和同学们的相处越来越自然。
这个案子不算复杂,却让我对司法救助工作有了更深的体会——
主动发现,比被动等待重要得多。如果只靠当事人自己申请,何某某的爷爷可能根本不知道这项制度。正是内部移送机制的顺畅运转,才让我们及时接到了线索。从“人找案”到“案找人”,这个转变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能改变一个人命运的机制。
司法救助不能止于资金发放。钱能解决吃饭问题,却修复不了心理创伤。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来说,心理辅导和专业陪伴往往比救助资金更迫切。我们联合妇联打出“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的组合拳,帮助受害人驱散内心阴霾。
绿色通道要快,但不能乱。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压缩的是内部流转时间,而非法定的审查程序和证据标准。该调查的情况一个不能漏,该核实的材料一份不能少。只有程序规范、证据扎实,救助资金才能发得安心,也才能经得起检验。
结案不是终点。救助金发完、当事人签了字,不等于事情就结束了。何某某的心理恢复和学习适应,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坚持“回头看”制度,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她的情况。这既是确保救助效果的有效措施,也是对孩子负责任的态度。
案子办结已有一阵子了。每次路过学校门口,看到那些背着书包说说笑笑的孩子,我就会想起何某某。她现在,应该也在其中。
这条路,我们还会继续走下去。
(作者单位:源汇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