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7日,市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市民事检察干警集中参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永波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此次培训采用“理论解读+案例精讲+实战练兵”的模式,课程内容涵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前沿解读,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进行讲解,依托15起实务案件开展3场实操训练,让干警提技能、找差距、补短板,真正实现学用结合。
参训干警以分组研讨、轮流发言、观点论辩的形式开展深度交流,结合办案经历,围绕法律适用与监督实操难题、新司法解释下的案件审查、事实认定等监督思路以及案件中的价款认定、责任划分、执行审理尺度等各抒己见,有效打通了理论学习与实务办案之间的壁垒。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勤学善思、笃行精进,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改进工作作风,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事案件,持续提升漯河民事检察工作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焦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