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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 星期 二

一件盗窃案件背后的司法思考


■杨素真

近期,我办结了一起看似寻常的入户盗窃案。案件事实清晰、案情脉络简单,没有复杂的作案手法,也没有曲折的侦破情节,却是一桩让人心生感慨的案子。

2025年3月下旬的一个凌晨,街巷无人,68岁的樊某某发现一住宅大门未锁,便潜入屋内,先后两次进入卧室翻找财物,最终未窃取到任何物品,悄然离开。公安机关通过辖区监控视频快速锁定嫌疑人,在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樊某某拘役五个月。

樊某某有犯罪记录,早年就因盗窃、抢劫多次获刑,2022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年7月刑满释放。2025年,樊某某再次铤而走险,距离其出狱不足三年。

在提讯过程中,我慢慢了解了他反复触碰法律红线背后的困顿。樊某某一生颠沛流离,早年妻子离家出走,唯一的女儿远嫁他乡,多年来独居度日。随着年岁渐长,他因身体各项机能持续衰退,年轻时赖以谋生的按摩工作无法继续,没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性格执拗的他不愿频繁向远嫁的女儿伸手求助,在生活重压之下误入歧途。

像樊某某这样因生活困顿反复犯罪的案例,并非个例。我办理过另一起盗窃案。年仅33岁的陈某某人生履历充满违法污点,先后6次因盗窃罪被判刑。陈某某的人生悲剧始于童年。他幼时父母离异,缺少家庭关爱和教育,无人引导、无人管束,20岁出头便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多年来,他始终被困在“犯罪—服刑—再犯罪”的死循环里,无法脱身、难以自救。

这两起盗窃案件让人警醒:刑罚只是惩治犯罪的手段,而非根治犯罪的良方。对于这类缺乏谋生技能、身处生活困境、无依无靠的特殊群体,牢狱惩戒只能实现短期的约束与警示,却无法改变他们窘迫的生存状况,更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其生活难题。刑满释放后,他们依旧面临生计无着的困境,在走投无路的处境下极易重回违法犯罪的老路。

治理重复盗窃类犯罪,绝不能依靠司法机关单打独斗、一罚了之。破解反复犯罪的治理难题,需要跳出司法办案的单一视角,多方联动、多措并举,构建系统化、常态化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独居老人的养老兜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就业既是关乎个体冷暖的民生小事,也是关乎基层平安、社会稳定的治理大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织密民生保障与社会帮扶安全网。

一纸判决是个案司法的终点,却不是社会治理的终点。重复发生的基层小微犯罪折射出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

基层检察官要坚守司法底线和法律初心,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要跳出办案看治理,透过个案窥全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助推作用,以司法履职撬动多方治理责任落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完善社会帮扶体系,用心用情消除生活困顿导致的犯罪隐患,在法理尺度与人文温度之间找到平衡,从源头遏制重复犯罪滋生蔓延,以能动检察履职维护基层平安稳定。

作者单位:源汇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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