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蒋学立于2002年购买漯河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房一套,位于郾城区黄河路金汇花城3号楼,总层6层,所在层5层,面积127.12平方米(图幅号:172-500-I-II,丘号:7,幢号:3,房号:20),现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处遗留问题办公室,逾期我处将批准登记。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