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见习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陈晓辉
王明辉
他们说,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有的误入歧途,被折断了翅膀,对待这些折翼的天使,就更需要我们精心修复,让他们尽快飞翔。
他们就是我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们,经过几代未检人的艰苦奋斗,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均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形成了办案专业化、保护全程化、帮教社会化、预防多样化的未检工作模式,阳光守护,用爱暖心、育人,传递司法正能量,谱写了一本厚厚的漯河“检·爱”。
制度保障打造亮点
“要设立单独的未检机构,推进未检专业化进程,要构建绿色通道,鼓励未检干警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严格受案范围,严格履行职能,落实特别程序、司法保护、预防帮教……”在1月26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滕光耀对如何创新全市未检工作做出部署。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打造了一个个未检工作亮点。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对两级检察院院未检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八条意见》和《关于创新未成年人帮教保护工作的八项措施》等措施明确全市未检工作发展思路,为全市未检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的部署,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也迅速行动。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辖区实际,到辖区学校和“留守儿童”聚集村,采取播放宣传片、微电影等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充分发挥该院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干警的优势,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引导。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联合爱心企业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合适的劳动岗位。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结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成长特点,提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中探索运用心理干预方式,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司法局等未成年人帮教组织跟踪监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状态,适时对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管理、帮扶、教育等。
“三步疗程”为爱护航
走近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专门为失足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打造的阳光谈心室,入眼的是明亮的落地窗、色彩柔和的窗帘、温暖的阳光、圆形的桌椅、温馨的检察官寄语……在这里,检察官以“爱”和“倾听”为钥匙,与涉罪未成年人展开心灵对话,许多的未成年人也打开心结,倾诉苦恼,检察官根据他们的倾诉,找到问题症结并对症下药。经过“倾诉疗程”的未成年人不仅对办案检察官有了充分的信任,也对诉讼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有了极大的帮助。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经过调研分析,发现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环境主要有以下五种:溺爱型家庭、失和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留守型家庭。而这些家庭的共同点都是孩子与父母间缺乏良性沟通,这样使得自制能力较差的孩子更容易到外界去寻求安慰和温暖,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更加有效地开展未检工作,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办案经验,独创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倾诉、感恩、回归”三步疗程(倾诉:倾吐心中郁结,平复不良情绪;感恩:感知人性之善,珍惜身边亲友;回归:重新回归社会,点燃希望之光),通过该方法,目前已有近3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该疗程由情入法、相得益彰,所受益的未成年人无一人再涉足犯罪,并多数自愿加入了该院成立的“阳光播客”志愿者服务队。该方法也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并在全省未检工作中推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对此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政法部门学习借鉴,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四型关爱”相伴成长
“多亏了你们啊,我儿子现在很孝顺,还挣钱供他妹上学……”不久前,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在裴城镇办案时,周某的母亲拉着检察官感激地说。
周某是裴城镇人,幼年丧父,家庭困难,因犯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被判刑后,他自暴自弃,情绪十分低落。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了解到该情况后,为其制订了人性化的帮扶措施——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对周某进行心理矫正,协调解决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将其安排到轧辊厂工作,经常采用家访、网络聊天等方式与其促膝谈心,教育他悔过自新。在未检检察官的帮扶下,周某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近年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青少年维权帮教模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青少年实施挽救、矫正、预防、救助关爱措施,为更多的家庭送去温暖的法制阳光。
以执法办案为契机,实施挽救型关爱。在批捕、起诉等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岗”,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组建“爱心妈妈办案小组”,实施“花季护航”,选择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目前,已成功教育挽救12名失足青少年。
以社区矫正为平台,实施矫正型关爱。对不批捕、不起诉和判处缓刑的青少年,该院批捕、起诉和监所等部门,依托社区矫正平台,针对不同青少年具体情况成立“一帮一”、“多帮一”帮教小组。同时,将维权的触角延伸到“大墙内”,开展为服刑未成年犯罪人员“送文化、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教育感化他们迷途知返。
以法制教育为依托,实施预防性关爱。学校是未成年人的集聚区,为守住这块净土,该院指派监所科科长王佳丽等6名干警组成法制教育宣讲组,到辖区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制教育巡回报告,用生动鲜活的身边事教育青少年。并与郾城区教体局结合,在郾城区实验中学等重点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以帮扶解困为载体,实施救助型关爱。近三年来,该院已对30多名在校贫困学生进行了结对帮扶。该院副检察长罗俊峰等三名干警,每年每人出资500元,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此外,该院每年还划拨专门资金9000元,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送法进校打好“预防针”
“在对比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们发现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很多,而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关爱和法律意识淡薄,给他们打好‘预防针’是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提和保障。”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未检工作的检察官赵君说。
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立足检察职能,以“送法进校园”为载体,强化未成年人帮教保护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送法、送关爱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教育局会商,联合下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在原有“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把城乡接合部、农村学校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为了扩大宣传效果,市人民检察院专门从两级检察院公诉、未检部门选派充满朝气活力、能够与未成年人顺利沟通,又具有一定生活阅历的干警,组建全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定期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宣讲以发生在我市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为依托,制作生动活泼的宣讲课件、课例,让同学们想听、爱听、听得进,增强宣讲效果。
针对“留守儿童”及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全市检察机关还开展了“爱心爸爸、妈妈”送温暖等活动,通过干警自愿报名的方式,分别承担辖区内特殊未成年人、家庭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的学习、思想活动的引导与教育工作,在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播撒“检·爱”。
整合力量构建防控网络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集合社会各界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控网络,加强未检部门与检察机关内部其他部门、检察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打造未成年人帮教救助的合力,并形成长效机制。
对涉及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的案件,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必须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应当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招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青少年保护工作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教师、街道社区的青少年保护专员、法律志愿者等成立了“阳光播客”志愿者服务团队,担任涉案未成年人的“临时家长”,帮助办案人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有利、适度的教育,寓教于审,有效弥补法定代理人缺位造成的弊端。目前,全市已建立的志愿者信息库,共有各类人员近百名。
历经30年的风雨,经过几代未检人的艰辛付出写就了这本“检.爱”,而对于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的干警来说,这只是个开始,要写好这本书还有很长的道路。但凭借着他们的真诚、责任及理想信念,我们相信,他们会将这本“检·爱”写得愈来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