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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 星期

公 告 郾国土公(2016)第15号


下列土地使用者因土地证丢失,申请补发,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送我局调查单位。逾期我局将注销原土地使用证,补发新土地证书。

土地使用者 土地坐落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土地用途 土地证号 调查单位

漯河昌建地产有限公司 淞江路与金山路交叉口 出让 2326.60 城镇住宅用地 漯国用(2010)第001301号 郾城分局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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