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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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6日 星期

我市建立城市防汛排涝四级预警


本报讯(记者 王建军)记者从7月22日召开的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扎实做好城市内涝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我市将建立城市防汛排涝四级预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内涝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四级预警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天气预报、当地雨情和实时汛情等,将城市防汛排涝预警级别由轻到重分为IV、III、II、I四级,分别用蓝、黄、橙、红色表示。IV级(一般,蓝色)预警是指3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III级(较大,黄色)预警是指3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II级(重大,橙色)预警是指3小时内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I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是指3小时内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当出现IV级和III级应急响应的汛情时,市指挥部办公室30分钟内作出响应,密切监视汛情、险情发展变化,视情况派出防汛队伍迅速到达积水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当出现II级和I级应急响应的汛情时,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按照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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