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5)源法执字第446-4号执行裁定书、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5)源执字第44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杜河所有的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资苑小区1号楼13层1303号房产(房产证号为20110001108号)过户到李敏名下,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