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4日,漯河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举报资料交办单》(第27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转交有关县区和部门调查处理。现将第27批共5件交办清单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7批)
(2016年8月12日12:00-8月13日12:00)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第43号来电 郾城区裴城镇裴城火车站附近漯西化工园区,农药加工厂,污水直排,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郾城区政府
第44号来电 临颍县东徐庄村,两家塑料颗粒加工厂,粉尘污染,气味难闻。其中一家近期检查未生产。
台陈镇杨陈村养猪场、下坡郭村秋花养鸡场,粪便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临颍县政府
第45号来电 召陵区经济开发区湘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博顺未来华城小区工地,夜间建筑施工 经济技术开
扰民。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未处理。 发区管委会
第46号来电 源汇区107国道和滨河路,恒大名都施工,扬尘污染,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由于检查未施
工,扬言督察组走后继续生产。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未解决。 源汇区政府
第47号来电 漯河市正杰车辆检测站举报内容未见公开信息反馈,反映的11辆尾气未达标车辆检测数 市环保局
据弄虚作假情况未调查处理。豫L52678、豫LBK277、豫J1288等七辆车未监测,环保局监 市公安局
测科主任杨魏东参股。 郾城区政府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第43号来电反映的漯西化工园区为“漯西工业集聚区”,位于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2010年12月经郾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目前,园区已入住企业3家,分别是: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漯河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同时配套建有日处理0.75万吨漯西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1座。来电反映农药加工厂应为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为三氯化磷、亚磷酸三甲酯、亚磷酸三乙酯和敌敌畏,项目建设手续齐全。“污水直排”的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厂院内生产废水经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漯西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后外排。该公司总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日常监控和巡查中未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污问题, “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该企业自建成后未发生过废气泄漏事故,现场调查期间也未发现有明显气味。
经调查,第44号来电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 “两家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临颍县杜曲镇东徐庄村东南,该院原为养猪场,占地4亩,业主为董建业,从外观看有两个大门,内部实则为一个院落。 2006年8月养猪场转为废品收购,2012年4月董建业购进塑料颗粒加工设施进行生产, 2015年底董建业将设备转卖,不再经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加工塑料颗粒的机器设备。群众举报“粉尘污染、气味难闻”,现场核实为塑料废品长期堆积发酵引起腐臭气味。临颍县环保局责令董建业立即清除露天堆放的废塑料,同时进一步拆除残破废弃的生产设施。“台陈镇杨陈村养猪场粪便气味难闻,污染环境”举报件中 “杨陈村”应为“张陈村”,养猪场名称为“临颍县正太养殖场”。该场建于2013年,建设规模为年出栏3000头生猪,占地25亩,经核实,该养殖场因经营及市场原因,目前生猪存栏约100头。场内建有1200方左右沼气池,建有5000方左右的沼液暂存池,沼液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猪粪、猪尿及猪场用水全部经生物床、沼气池生物处理后综合利用。经实地检测,该养猪场周边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下坡郭村秋花养鸡场粪便气味难闻,污染环境”属实,临颍县台陈镇下坡郭村秋花养鸡场名称为:“临颍县富华种鸡场”,该厂建于1998年,现有建设规模为年存栏50000只种蛋鸡,占地23亩。该养殖场于2015年12月办理了环评登记表手续,调查发现该养鸡场主要存在问题为鸡粪收集池 “三防”措施不完善,天气下雨,导致鸡粪收集池进水,鸡粪外溢,影响周边环境;经检测,该养鸡场周边臭气浓度超标。临颍县环保局责令富华种鸡场限期改正,实现达标排放。
第45号来电反映情况属实。博顺未来华城工地由于进行地下车库筏板混凝土浇筑,且筏板无法留置施工缝,需要连续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批准该工地夜间施工时间8月11日-8月13日,要求向周边居民进行全面公示。但调查发现,该工地仅将夜间施工的公告在施工大门粘贴和施工大楼上悬挂横幅,未向附近居民小区进行全面公示,对附近居民造成了影响。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要求该工地建设单位向附近的居民小区公开道歉和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附近居民造成的影响。
第46号来电经调查不属实。此件为第10批第40号来电、第14批第49号来电、第20批第53号来电重复举报件。恒大名都建设项目噪声扰民问题、扬尘污染问题已按照源汇区政府和市建委要求全面进行整改,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排放标准要求,自8月5日以来不存在夜间施工;该项目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扬尘排放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第47号来电为第14批第50号来电、第16批第47号来电、第21批第41号来电、第26批第52号来电重复举报件,调查处理结果已在漯河日报、漯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郾城区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再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车辆进行复检(部分车辆因在外地未复检),认为漯河市正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具备机动车环保检验资质,检测方法正确,自行篡改检测数据的可能性不存在。但在复检中发现检验数据出现明显异常现象,群众反映的环保局个别工作人员参股问题不属实。由于技术条件所限,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情况难以判定。8月13日,漯河市环保局对正捷机动车检测公司下达了环保检测线停业整顿的通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对正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环保检验设备数据计量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将通过漯河日报、漯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再次向社会公示。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