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6年8月22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二十四号)


2016年8月16日,漯河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举报资料交办单》(第29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转交有关县区和部门调查处理。现将第29批共2件交办清单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9批)

(2016年8月14日12:00-8月15日12:00)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第54号来电 经济开发区珠江路11号,漯河市华通粉末新材料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生产时噪音扰民, 经济技术开

污染环境。去年夏天曾发生过爆炸。 发区管委会

第55号来电 郾城区裴城镇斗杨村漯西工业集聚区,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在井里,气味 郾城区政府 23*已

难闻。乐果厂,污水排在田地里,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转办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第54号来电反映情况属实。漯河市华通粉末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珠江路,2004年办理了环评手续,未验收。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产品、生产规模和生产性质与环评不符,存在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现象。“去年夏天曾发生爆炸”问题经调查不属实。该公司开始生产时由于技术操作不熟练,2015年夏天还原干燥设备曾发生过爆鸣事件,后来经过技术提升后就没出现过类似问题。由于近年来城市的发展和规划的调整,该公司厂区周围逐渐建设了居民住宅,生产过程中确实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并承诺绝不反弹。目前,漯河市华通粉末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经停产,主要设备已经拆除完毕,原料正在清除。

经调查,第55号来电反映情况不属实。此件是第24批61号、第27批43号、第28批56号重复举报件。关于“污水直接排在井里”的问题不属实,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厂院内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配套管网,生产废水排入西北角方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漯西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总排放口安装有废水自动在线监测系统,24小时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该公司院内只有一口自备井,用于生产和职工生活,经第三方检测,地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关于“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三氯化磷、亚磷酸三甲酯、亚磷酸三乙酯和敌敌畏,生产过程中仅会在车间内产生微弱气味,不会扩散至厂房以外区域,每个车间均配置有毒气体泄露报警等设施装置,全部正常运行,该企业自2014年建成投运以来从未发生过生产原料泄漏事故。关于“乐果厂,污水排在田地里,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目前,漯西工业集聚区现有建成企业3家,分别是: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漯河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同时配套建有漯西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洄曲河,该园区从未进驻过“乐果厂”企业。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1日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