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拟对下列土地申请变更登记,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说明理由。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办理。宗地登记情况及变更内容如下:
登记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者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土地证号 面积(m2)
变更前 武汉铁路 东邻铁路医院、西邻铁路、 铁路用地 划拨 漯国用(1995)字 7019.9
登记内容 分局 南邻郾城烤烟厂、北邻铁路住宅区 第001205号
变更内容 武汉铁路局 东邻郾城烤烟厂、西邻铁路及住宅用地、 13478.57
南邻郾城烤烟厂、北邻八一路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