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5)郾法执字第00048-3号执行裁定书、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5)郾法执字第0004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甄素华所有的位于漯河市召陵区汾河路春和家园18号楼4层404号房产(房产证号为20120005542号)过户到张罗曼名下,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