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8月29日、30日在《漯河日报》刊登的债权转让公告,其中转让给宛云岗应为“借款本金610.689万元及借款本金1330万元的全部利息“,转让给漯河市强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为”借款本金719.311万元”。
特此更正
文红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