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小李庄营宿楼2幢4层西户业主,经查,你处房产未在房管局登记,并始终与你联系不上。望你在公告发布后7日内到指挥部(办公地点:小李庄社居委)接洽,逾期将按无主房屋处理。
特此公告
郾城区小李庄综合体两改指挥部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