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海波 通讯员 王云成
近年来,漯河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契税分局”)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深入落实“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精心谋划,唱响“文明创建在我心,我为地税添光彩”的创建口号,强化全员参与,抓重点、求突破,抓素质、求提升,抓载体、求创新,抓持续、求实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抓重点 求突破
契税分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目标管理,同日常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动员会,制订切合实际的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召开三次推进会,落实目标任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将创建工作落到绩效考核中,使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在全局开展“雷锋在我身边”、“学雷锋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广泛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换位思考大讨论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雷锋精神,形成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为了实现志愿服务活动重点突破,契税分局成立了“党员志愿服务队”,登记造册的志愿者13名,达到职工总人数的90%,志愿者纳入了全市志愿服务统一管理,推动了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组织开展保护植树护绿、文明交通、清洁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2014年以来,通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组织志愿者文明交通执勤90余人次,广场志愿服务100余人次,清洁家园志愿服务8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抓素质 求提升
契税分局把强化全员学习教育、文明有礼培育、诵读道德经典、勤俭节约养成,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素质提升,着力锻造队伍,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契税分局坚持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注重学好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提升思想道德水平。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读书演讲、业务竞赛、“创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有力提升了契税形象和人员素质。
契税分局特别注重地税干部文明有礼培育,围绕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交通等方面,规范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广泛开展“文明出行”、“人人争当文明有礼的地税人”、“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等系列主题活动,努力使“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在全局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做到“一月一本书,一季一心得,一年一总结”;坚持全员业务学习和参加市局每年组织的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5人次取得优异成绩;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15期,参训人员180人次,履职尽责素质全面提升。
抓载体 求创新
契税分局把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文明风尚传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载体创新,凸显个性魅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添一道亮色。
契税分局不断创新创建载体,开展“基层奉献之星”先进事迹报告会、“迎‘七一’,展地税风采,做合格党员”演讲比赛;参加市妇联开展“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在全局开展“文明之星”、“文明科室”、“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单位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效发挥出身边模范人物的示范效应。先后开展篮球、乒乓球、趣味运动会等群体活动10场次,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创文”知识大奖,取得优异成绩。
契税分局在创建工作中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文明氛围,建设了廉政文化长廊,深度诠释廉政文化建设内涵的做法,为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讲廉洁、倡廉政、树正气的良好环境。持续开展人文关怀,每年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局工会在干部职工生日时,送上蛋糕卡;生病住院进行看望慰问,让每一个干部职工感受到了地税大家庭的温暖。
抓持续 求实效
契税分局把日常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契税人的责任与担当。从2011以来,契税分局累计征收入库契税1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尤其2016年,共办理契税34476件,征收契税3.4771亿元,入库3.4690亿元,超额完成任务,征收数为契税由财政部门划转地税部门以来新高。同时,时刻遵循“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工作要求,打造了一张张和谐温情的地税名片。在办税服务窗口设置了咨询台、电子显示屏、POS机、办税指南、“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一站式办理等,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从方便关爱纳税人出发,推出免填单服务、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让纳税人充分感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好评。
在近年的精神文明建设中,2014年,契税分局作为市地税局的一分子,成功连创“全国文明单位”。契税分局先后被河南省总工会、市妇联表彰为“五一巾帼标兵岗”、“三八红旗集体”;契税分局办税服务窗口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佳红旗窗口”,2016年7月29日,市地税局窗口接受了全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观摩学习,并被市文明办通报表彰为“文明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