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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 星期

党规党纪铭刻于心 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于 曼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订完善了一系列党规党纪。近段时间,省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对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非学无以广才。”初到纪检监察机关,笔者发现,纪检岗位对干部素质要求较高,工作性质相对特殊,突感压力陡增。强迫自己填鸭式的学习造成了一知半解、用时再学的厌学情绪。可每次到案例研讨时,听着同事们精彩的发言,每到案件办理时程序及文书的磕磕绊绊,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差距感挥之不去。痛定思痛,明白了面对知识恐慌,唯一的出路就是学习,而学习就必须把自己摆进去,设身处地地反思,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下决心改正,走在前面,做出表率。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纪检干部与一般干部相比,需要树立更加坚定的政治信念,需要掌握更多的党纪党规知识,确保行为不碰底线,方向不偏,就要注重学习党纪法规,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等问题的基本立场,弄清楚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心中明镜高悬。“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特别是贯彻学习专门约束执纪权力的“一规则”,只有严格遵守规则,依规执纪,尽责履职,自觉行为约束,工作方向上才能跟得上新形势,工作思路上才能跟得上新变化,才能担当起党章赋予的重任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先正己后正人,把“一准则一条例”当成尺度和准绳;把“一规则”当成斧锯和雕刀,在监督执纪中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生活上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作者单位:源汇区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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