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内·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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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17)33号


于淑丽(身份证:411102******0002X)申请对坐落于漯河市五一路(房产证:漯房权证源汇区字第2014011087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李瑞花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于淑丽继承。于淑敏(身份证:411102******0529)、于淑军(身份证:411102******0552)、于书旺(身份证:411102*******0019)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于淑丽,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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