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7号
应书霞(身份证:411123******9566)申请对坐落于沙北路建业森林半岛15号楼(房产证:漯河市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080014995号,土地证:漯国用(2013)第000822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刘满仓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应书霞继承。刘勇(身份证:411123******0035)、刘琦(身份证:411123******0024)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应书霞,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