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晓龙
6月14日,记者从全市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把今年省委、省政府和我市确定的民生实事办实办好,我市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服务。
据介绍,对早中期孕妇开展的两项免费筛查,主要是检出先天性缺陷儿、胎儿结构畸形;对新生儿开展的三项免费筛查,主要是检出身心发育落后的患儿、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免费服务?筛查服务内容都有哪些?
服务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漯河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漯河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免费筛查服务。孕妇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新生儿可享受一次“两病”(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服务。
免费筛查服务的起止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筛查的费用怎么解决?
此次免费筛查的时间界定在2017年。
在 2017年 1月 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于 2017年9 月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市 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
怎样参与免费筛查服务?
记者了解到,此次免费筛查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各县(区)确定免费筛查服务机构,服务对象选择免费筛查服务机构。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村、社区或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 、围保手册和女方小一寸个人免冠彩色数码近照2张,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接受免费筛查。
为确保把这一民生实事办好,本次免费筛查所需专项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2∶4比例安排解决。经费标准为产前筛查300 元/例,新生儿疾病筛查100 元/例。
同时,我市将加强对这一经费的监管,对出现资金拨付不到位、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以及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用资金等情况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