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登记在漯河市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下列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申请人 坐 落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用 途
杨中方 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受降路营宿楼中楼南起03室 出让 4.18 批发零售用地
李永华 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受降路营宿楼中楼南起06室 出让 12.53 批发零售用地
车栗莹 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受降路营宿楼中楼南起08室 出让 4.18 批发零售用地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