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河南省首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并后河南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注销。河南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河南省首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我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我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我公司,否则,我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河南省首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