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兰(身份证:411102******0526)、黄建伟(身份证:410421******6515)申请对坐落于源汇区黄岗[房产证: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15035号,土地证:漯集用(2003)字第1312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黄宝善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李玉兰、黄建伟继承。黄爱君(身份证:411102******0526)、黄燕君(身份证:411102******0525)、黄惠君(身份证:411102******1523)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李玉兰、黄建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