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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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8日 星期

重拳整治交通乱象


■文/图 本报记者 熊勇力

一座文明的城市必须是有秩序的城市,文明的市民必须是遵守秩序的市民。7月17日,记者随警作战,直击我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当日7时30分,正值上班高峰期,在人民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川流不息。在执勤交警和志愿者的指挥劝导下,很多骑电动车的市民和步行的市民都能按照交通信号灯有序通行。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违法闯入机动车道,交警当即将其拦下,向司机宣讲了交通法规,并现场进行了处罚。正在交警纠违的同时,又有一位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女子被拦下。这位女子表示,自己因着急上班看错了信号灯,愿意接受处罚。记者在路口看到,在交警纠违的同时,其他方向的非机动车也有驶入机动车道、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最多时有近20辆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赵涛告诉记者,这次整治主要针对行人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同时,赵涛表示,对于不接受处罚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警部门将登记其身份信息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今后将不能申领驾驶证,不能办理机动车入户,甚至会影响个人贷款和出行。

除了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管控力度外,交警部门对路面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等突出违法行为也进行了统一整治。在辽河路某酒店门前,酒店用不锈钢警示牌占用公共停车位,交警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处以500元罚款。在受降路,两辆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停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交警依法将其拖移并处200元罚款。交警提醒,非机动车停车位与机动车停车位在划线上颜色不同,机动车停车位是白线,非机动车停车位是黄线,并且非机动车停车位有明显的非机动车标识。在五一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方一家酒店门前,交警发现该酒店私自在人行道上划线设置停车位,交警当场进行了处罚。

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杨明告诉记者,目前,市区道路进行了整修,重新施划了停车位。对商家在公共停车位内放置障碍物影响车辆停放、私自规划停车位等违规行为,市交警部门将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500元的罚款。对于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的,交警部门将会把机动车拖移走,并且处200元罚款。

在记者随警作战时,很多市民纷纷表示,对闯红灯和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这些行为既违反交通法规,又不文明,应该严管重罚。一位市民表示,文明都是管出来的,为什么国人去了国外就守规矩?因为国外管得严!方便出行是方便所有人出行,不是方便某些人出行。不按照信号灯走、翻越护栏,这些行为不文明也不安全。“堵车不是因为个别人乱停乱放、乱掉头,就是因为出了交通事故。只要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咱漯河的交通秩序就不会乱。”某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我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自6月23日正式启动,活动与市公安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相结合,采取宣传、警示、劝导等教育措施与拖车、锁车、当场开具罚单等处罚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市区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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