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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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8日 星期

公 告漯房产公(2017第076号)


依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6)豫1102执21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6)豫1102执21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赵童鹤所有的位于受降路6号楼19号房(产权证号为0000051507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李睿,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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