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一改、二销、三验收”三步整改工作法,从严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见实效。该县在集中巡察期间,对明显违反规定且能短期解决的问题,由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意见,短时间完成整改后,向巡察组及巡察办报备整改结果,并将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销”号整改,逐条整改受监督。该县集中巡察结束后,要求有问题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限期销号整改,同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承诺背书,实行“谁的问题谁认领,谁的职责谁履行”。整改情况及进度定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回访督查,“验收”整改保成果。该县整改督办组以不定期、不定时、不通知等方式对已巡察过的单位进行回访督查,通过座谈、调阅资料、暗访等方式,督查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效,同时将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依然较多的单位列入巡察“回头看”范围。同时,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相关责任人督办谈话,情节严重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作为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巡察以来,该县共开展巡察7轮,覆盖乡镇和县直单位31个,巡察期间提出需立行立改问题 59 条,已整改到位 59条,占比100%。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需整改的问题436个,已完成整改366个,占到了总数的84%。李珍珍 丁 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