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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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17)129号


张亚杰(身份证:411102******0114)申请对坐落于泰山路盛世嘉园5号楼6层603(合同编号:GF-2000-0171)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张春华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张亚杰继承。李玉风(身份证:411102******2527)、张景华(身份证:320113******1615)、张喜荣(身份证:411102******252X)、张文娟(身份证:411102******0142)、张少博(身份证:411102******0079)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张亚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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