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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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 星期
把权力装进制度笼子的“郾城样本”之四——
让“阳光”普照大地


今年6月15日、9月1日,我市就“阳光漯河”建设工作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及时表扬,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为“阳光漯河”建设鼓劲。其间,我市还在各县区进行两次集中观摩和五次随机抽查暗访……

一次次会议、观摩、督导暗访,犹如密集的鼓点,奏响了“阳光漯河”建设进行曲。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扎实工作,以“厘权”、“用权”、“监权”为核心,深入推进“阳光村务”、“阳光政务”、“阳光党务”、“阳光司法”等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构建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权责运行体系,推动“阳光漯河”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阳光”普照市民

今年年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正晓一行到漯河调研时,特别肯定了郾城区“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工作,并希望漯河将其在全市推广,不断探索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新机制新模式,打造“阳光漯河”,为全省提供新经验、好做法。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于4月1日出台了《关于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明确在全市范围内推进“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村务”建设,让所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市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大举措。

“阳光漯河”的核心,是对党务、政务、公共事务的权责事项进行勘厘,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进行公示,并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建设‘阳光漯河’是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创新探索,是践行宗旨惠及群众的现实需要。”市委书记马正跃在“阳光漯河”推进会上强调。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目的在于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居)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权责运行体系,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在阳光下运行,为全面深化六项重大攻坚、持续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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