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严把案件执行关,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案件执行程序的规范和正确性,自年初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0余件,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
严把“充电”关。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特别是新查控系统的操作和技巧运用。
严把查控关。把每一个案件的查控作为重中之重,做到全面查控后及时冻结。
严把和解关。查控冻结后,及时与被执行人联系,了解被执行人心理,把法律上的强制措施及时向被执行人通报,多做解释工作,让当事人知法、守法,促使其自动履行判决,加强执行案件的社会效果。
严把“限高”关。在告知被执行人以上措施后,被执行人据不配合,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并公开曝光被执行人,促其履行。
严把合议关。对案件的终本、执行物的拍卖以及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合议决制,严格按合议庭意见办理。
严把“阳光”关。凡执行案件必须按规定由当事人填写阳光执行书,尽可能让当事人在每一个环节都参与执行,减少当事人对执行法官的不理解和不信任。祁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