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王钦铭(身份证号:411102******0537):
因你无故旷工数月,拒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我单位已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漯河市人民公园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