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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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 星期

公 告 漯房产公(2017第093号)


依据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17)豫1104执82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17)豫1104执8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秦付周所有的位于漯河市经济开发区香山路12幢11号房(产权证号为0000025090号)过户给张国印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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