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日《漯河日报》4版刊登的《全市环保攻坚2017年11月份典型问题处罚追责情况》一文中,“漯河市银鸽二基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为“漯河市二基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特此更正,并向广大读者和银鸽第二生产基地致歉。
市环保攻坚办公室